根据中共佛山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佛山市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工作方案》(佛乡振组〔2019〕1号)要求,纳入佛山市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候选的农村,要制定建设工作方案,明确工程建设内容,做好项目资金概算。凡建设投资概算超1500万元的,市财政将予以每个村1000万元的建设资金支持,区、镇两级财政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建设资金配套支持。
为推进8个市级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力争到2022年底前,树立二批乡村振兴先锋榜样,打造乡村振兴“第一方阵”,并在此基础上总结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优化村庄生产、生活、生态的功能布局,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促进于社会和谐稳定。
顺德区计划奖补1000万元/村(社区),分两年支持,对顺德区已纳入佛山市乡村振兴示范村4个示范村陈村镇仙涌村、北滘镇黄龙村、乐从镇上华村、均安镇沙头社区的给予奖补配套。根据《中共佛山市委农办关于做好第二批乡村振兴示范村申报遴选工作的通知》(佛委农工办函〔2019〕36号),顺德区计划4条村居作为第二批乡村振兴示范村,按照文件要求每条村计划区级奖补1000万元,分两年支持。
综上,第一批4条乡村振兴示范村:陈村镇仙涌村、北滘镇黄龙村、乐从镇上华村、均安镇沙头社区以及第二批4条乡村振兴示范村,合共8个村(社区),1000万/村(社区),分两年支持,500万/年。因此,2020年拟区财政支付4000万。
序号 | 小项目名称 | 金额(元) | 项目支出预算明细和说明 |
合计 | 40,000,000 | ||
1 | 陈村镇仙涌村、北滘镇黄龙村、乐从镇上华村、均安镇沙头社区以及第二批4条乡村振兴示范村,一共8条村市乡村振兴示范村奖补资金 | 40,000,000.00 |
指标内容 | 指标值 |
推进8个市级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 | 8个 |
力争到2022年底前,树立二批乡村振兴先锋榜样,打造乡村振兴“第一方阵”,并在此基础上总结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 |
优化村庄生产、生活、生态的功能布局,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促进于社会和谐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