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项目资金主要用途:用于全区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和环境高风险企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保费补贴,进一步调动企业投保积极性,提高企业环境安全风险防范能力。
1、项目的合法性:根据国家环保部和保监会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环发〔2013〕10号)、省环保厅和广东保监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粤环〔2012〕47号)和《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关于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顺管〔2013〕90号),鼓励环境高风险企业积极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增强风险防范能力,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区政府的采购制度。
2、项目的必要性:区内电镀、印染、化工、涂料、污水处理等环境高风险企业500多家,环境风险较高,环境安全压力大,利用保险工具参与企业环境污染风险管理和事故处理,有利于提高企业防范风险能力,使污染受害者和企业及时获得经济赔偿。给企业适当补贴,调动企业投保积极性。企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是环境风险管理与市场手段管理结合的最佳方法,也是提升环境污染事故防范和处理的迫切需求,对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促进“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顺德”具有积极意义。
1.申请财政专项保费补贴。专题请示区政府,将项目列入2018年年度预算;制定《顺德区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政补贴按企业投保保费50%比例给予企业一次性补贴,由保险承保单位联合企业向区财税部门申请,直接支付到具体承保保险单位。每家企业封顶最高补贴2万元,企业投保后按程序申请,一次性补贴,年度先申请先补贴,补贴用完即止,企业次年续保由企业自行承担。
2.扩大企业投保覆盖面。2018年完成16家广东省第一批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企业、78家国控企业和146家重点环境风险企业,总计240家企业投保。2019年后,企业续保和其他环境高风险企业投保不再享有财政补贴。同时,扩大企业投保覆盖面,鼓励其他企业积极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提高环境风险防范能力。
3.招标择优确定保险承保单位。设定条件,按照招标程序择优确定区内保险承保实力强、占有市场份额多、服务优的保险机构,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确定承保单位或承保共保体,为相关企业提供承保服务。
4.加强宣传推广。联合区保险行业协会,集中区内国控企业和高风险重点监管企业进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宣传推广会。在区内东、北、西南三个片区,由区局主办、各片区镇(街道)分局协办、区保险行业协会和保险承保单位具体承办,集中有关企业进行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目的、意义、保费补贴、理赔计算等进行宣讲,全面宣传并推进环境高风险企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序号 | 小项目名称 | 金额(元) | 项目预算支出明细和说明 |
合计 | 4680000 | ||
1 | 环境风险保费补贴 | 4212000 | 2018年陆续落实给已经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16家广东省第一批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企业、78家国家重点控制企业和146家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重点环境风险企业发放一次性保费补贴;保费补贴按政府补贴50%,企业自行出资50%的标准实施。 |
2 | 环境风险管理储备金 | 468000 | 从政府保费补贴中抽取10%作为环境风险管理储备金。主要用于环境风险隐患排查、风险防范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等环境安全防范方面保障经费。资金由区保险行业协会负责管理,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制定资金管理使用规则,并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管,保险行业协会每年向区环运城管局书面报告资金使用情况。储备金滚存使用,由区保险行业协会设立专门帐户,按照规定管理。政府保费补贴停止发放后,由保险行业协会从承保企业保费中每年抽取5%作为环境风险管理储备金滚存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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