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省政府出台《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意见》(粤发[2015]1号)政策文件,鼓励各地开展创新券补助政策试点。2015年3月,广东省科技厅、财政厅联合出台《关于印发〈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科技创新券后补助试行方案〉的通知》(粤科规财字[2015]20号)文件表明,科技创新券后补助是指政府将财政资金采用发放创新券的后补助方式,引导和鼓励中小微企业创新,支持企业购买技术服务;通过省、市、县(区)等多级地方财政的协调联动引导中小微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在全省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区经科局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于2015年12月出台顺德区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试行),设立科技创新券专项资金,每年在区经济和科技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500万元,为我区中小微企业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引导企业加大研发(R&D)经费投入。区产业服务创新中心负责科技创新券的申请受理、初审、组织专家评审及兑现手续办理工作。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意见》(粤发[2015]1号)文件精神,要求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创新券补助政策试点工作,并要求以各地市以上科技、财政部门为政策制定和执行主体,面向中小微企业发放创新券和落实后补助,省科技、财政部门根据上一年度各地市的补助额度,给予各地市一定比例的补助额度用于创新券补助。另外,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科技创新券后补助试行方案〉的通知》(粤科规财字[2015]20号)文件精神,省财政对各地市开展创新券后补助采取事前备案、事后奖补的支持方式,对在珠三角地区的试点市,按照省级专项经费与当地实际发放补助比例不超过1:3的额度给予配套支持。也就是说,先要由地方开展科技创新券扶持补助,才能申请省级创新券扶持补助。因此,为加强省、区科技创新券政策的有效联动,我区必须大力推动科技创新券工作,使我区企业获得更多的省级科技创新券补助,引导企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推动我区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
项目实施进度:
(一)申报指南发布。区经科局每年上半年发布申报指南,通过网站、微信平台、企业QQ群、宣贯会等多渠道宣传科技创新券政策,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
(二)评审。区产业服务创新中心按通知要求受理相关企业的申报材料,初步审核后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按评审结果议定科技创新券发放名单报区经科局审核,区经科局经审核后对科技创新券拟发放名单进行公示,并于公示后发文确认发放名单。
(三)兑现。区产业服务创新中心原则上每年9月份集中开展科技创新券兑现工作,对科技创新券兑现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将通过初审的材料汇总报区经科局,区经科局审核通过后,发文确认兑现名单和金额,并送区财税局申请资金拨付。
序号 | 小项目名称 | 对应经济 分类科目 |
金额 | 项目支出明细 | 说明 |
合计(元) | 5,000,000 | ||||
1 | 科技创新券 | 5,000,000 | 科技创新券申请额度以万元整数为单位,每家企业每年的科技创新券申请额度不超过10万元。 |
【1】做好宣贯和政策的解释工作,特别是操作层面和有关程序方面的说明;【2】注意保证能取得实效,同时注意做好经验的总结,不断完善管理细节;【3】目前500万起步,在不断总结的基础上可以适当增加额度;【4】可以选出部分完成的项目开展绩效的评估和分析。
您好!感谢您支持、关注顺德区科技创新券专项资金并提出宝贵建议,现就您的建议回复如下: 1、2016年,顺德区科技创新券专项资金首次启动申报,我局充分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企业服务QQ群等网络媒介大力宣传,效果可观,企业申报额度远超预算额度。关于政策宣贯和政策解读,我局往后将进一步加大力度,对企业关注度比较高的事项和疑问进行收集,编写该项资金申报“问与答”。2、按照原定工作计划,我局将根据该项资金政策的执行情况撰写年度执行和绩效评估报告,合理评估企业项目效益,判断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同时总结经验、改进不足,不断完善政策管理。
2016-10-29 08:35:37认同张志军同志的意见和建议。
感谢您的支持和关注,我局将充分重视、深入研究各方代表提出的宝贵建议,继续努力,不断优化项目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016-10-29 08:33:101、实施方案应完善人员分工,落实相关责任,并细化时间节点安排。 2、在顺德区的实施管理办法中科技创新扶持对象方面,建议加入主要是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同时必须为无不良记录的企业、且有自主研发经费投入和研发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其中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不超多少为条件。 3、在企业使用科技创新券时必须自筹配套一定比例的创新资金投入,建议可以进一步明确配套一定比例的具体数额。 4、在办法监管方面,除对骗取科技创新券补助资金的企业,注销其科技创新券,追回补助资金,3年内不得申报区级科技项目;建议还需将其情况通报省一级科技部门,以避免重复申报情况发生。 5、项目的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项目未提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相关保障制度,建议完善项目监管措施,制定相应的制度,保证资金使用效果。另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预算单位应针对项目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您好!感谢您支持、关注顺德区科技创新券专项资金并提出宝贵建议,现就您的建议回复如下: 1.根据《顺德区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试行)》,我局与区产业服务创新中心已明确相关职责分工并分别安排专人跟进政策执行工作,工作进度根据政策规定及实际工作情况有序推进。2.您关于申报对象资格条件的建议,我们将深入研究、合理采纳。3.企业在使用科技创新券时必须自筹一定比例的创新资金投入,科技创新券使用额度占购买服务的总费用比例不高于50%,即配套比例不低于50%。4.对骗取科技创新券资金的企业,按照我局管理权限追究相关单位的责任并进行处罚,同时,我局将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协调,主动向上级部门反馈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切实避免重复申报情况的发生。5.我局严格按照《顺德区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试行)》和《区级财政扶持资金项目管理办法》对科技创新券资金项目进行管理。此外,我局今年还出台《关于优化财政扶持资金项目管理工作方案》,对局内各级财政资金扶持项目实行"全覆盖,全过程,信息化,专业化"管理,进一步优化各级财政资金扶持项目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推进内部控制建设,同样适用于科技创新券专项资金。
2016-10-21 23:0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