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省政府出台《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意见》(粤发[2015]1号)政策文件,鼓励各地开展创新券补助政策试点。2015年3月,广东省科技厅、财政厅联合出台《关于印发〈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科技创新券后补助试行方案〉的通知》(粤科规财字[2015]20号)文件表明,科技创新券后补助是指政府将财政资金采用发放创新券的后补助方式,引导和鼓励中小微企业创新,支持企业购买技术服务;通过省、市、县(区)等多级地方财政的协调联动引导中小微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在全省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区经科局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于2015年12月出台顺德区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试行),设立科技创新券专项资金,每年在区经济和科技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500万元,为我区中小微企业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引导企业加大研发(R&D)经费投入。区产业服务创新中心负责科技创新券的申请受理、初审、组织专家评审及兑现手续办理工作。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意见》(粤发[2015]1号)文件精神,要求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创新券补助政策试点工作,并要求以各地市以上科技、财政部门为政策制定和执行主体,面向中小微企业发放创新券和落实后补助,省科技、财政部门根据上一年度各地市的补助额度,给予各地市一定比例的补助额度用于创新券补助。另外,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科技创新券后补助试行方案〉的通知》(粤科规财字[2015]20号)文件精神,省财政对各地市开展创新券后补助采取事前备案、事后奖补的支持方式,对在珠三角地区的试点市,按照省级专项经费与当地实际发放补助比例不超过1:3的额度给予配套支持。也就是说,先要由地方开展科技创新券扶持补助,才能申请省级创新券扶持补助。因此,为加强省、区科技创新券政策的有效联动,我区必须大力推动科技创新券工作,使我区企业获得更多的省级科技创新券补助,引导企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推动我区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
项目实施进度:
(一)申报指南发布。区经科局每年上半年发布申报指南,通过网站、微信平台、企业QQ群、宣贯会等多渠道宣传科技创新券政策,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
(二)评审。区产业服务创新中心按通知要求受理相关企业的申报材料,初步审核后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按评审结果议定科技创新券发放名单报区经科局审核,区经科局经审核后对科技创新券拟发放名单进行公示,并于公示后发文确认发放名单。
(三)兑现。区产业服务创新中心原则上每年9月份集中开展科技创新券兑现工作,对科技创新券兑现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将通过初审的材料汇总报区经科局,区经科局审核通过后,发文确认兑现名单和金额,并送区财税局申请资金拨付。
序号 | 小项目名称 | 对应经济 分类科目 |
金额 | 项目支出明细 | 说明 |
合计(元) | 5,000,000 | ||||
1 | 科技创新券 | 5,000,000 | 科技创新券申请额度以万元整数为单位,每家企业每年的科技创新券申请额度不超过1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