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单位做好对全区污水处理项目的监督管理,包括对各城镇污水处理厂、农村分散污水处理项目的日常运行监督,对全区十几间所有城镇污水污水厂、约100间农村分散污水处理站的进、出水质开展定期监测、运行情况考核,对运营单位及镇街开展的污水项目费用支付情况情况进行核查,每月出具监督情况报告。每季度出具专业审计单位对区财政下拨镇街的污水处理财政资金进行审计报告等。对污水管网、污水处理设施的日常巡查等,对镇(街道)开展的污水处理工程进度、工程情况、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监督,接受我局委托对到期农村污水处理站点、部分污水处理项目进行招投标等有关污水处理日常监管工作,以及提供现场调研、咨询服务、法律资询服务等。负责承担上级下达有关污水处理项目方案编制、调查、报告编制等中介服务。提供污水设施专业检查、检测服务等。
根据《顺德区镇级财政管理体制方案(2017-2019年)》,从2017年-2019年,全区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管网建设运营、农村分散污水处理系统建设维护等项目由区财政承担。目前全区污水项目费用预算工作由我局负责编制,并由我局负责后续下拨预算资金至镇(街道)工作,为做好对全区城镇污水厂、农村分散污水站点、各镇(街道)新建污水处理项目的建设、运行管理监督工作,确保区财政资金合理使用,做好区财政资金的使用及落实监督管理职责,拟通过采购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单位开展有关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1.拟定政府服务采购方案,对服务内容进行明确。
2.做好采购服务招标工作,与中标单位签订有关合同。
3.落实做好合同的执行工作,对中标单位的服务进行管理。
4.根据服务合同,定期支付有关费用。
序号 | 小项目名称 | 金额(元) | 项目预算支出明细和说明 |
合计 | 15000000 | ||
1 | 污水行业管理运行监督服务费 | 15000000 | 项目支出经费明细:详见附表费用组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