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国内安全生产事故频发,安全生产管理形势严峻,表现出事故总量大、经济损失严重等特点,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损失,造成社会不稳定因素。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必须坚持综合治理,充分调动和发挥一切有利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因素。借鉴国内外的一些先进做法和经验,在安全生产领域引入保险制度,发挥保险机构的社会管理职能,实现风险专业化管理与安全监管监察工作的有机结合,是创新安全生产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大势所趋。
我区高危行业集中,经调查研究发现,高危行业普遍存在风险作业环节较多,从业人员流动性强,安全知识、经验技能较弱,工伤保险参保水平参差不齐等问题,现行以风险抵押金、工伤保险及其他商业险种为主要内容的风险防范体系在抵御事故风险能力方面存在一定局限性。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为企业引入一个从自身利益出发、关注企业安全生产、与企业风险共担的关系主体,通过运用差别费率和浮动机制,建立政府部门、保险机构、企业和从业人员多方互动共赢的激励约束机制,有利于强化事前风险防范,降低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概率,还能够保证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补偿损失的资金来源,减轻企业和各级政府的社会保障负担,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项目立项依据: 国家高度重视安全生产领域的保险保障工作,早在2006年,国务院就提出了要“大力发展责任保险,健全安全生产保障和突发事件应急保险机制”,之后又陆续在多份政策文件中提出更明确更高的要求。 2013-2014年,《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和新《安全生产法》相继修订实施,从立法层面对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予以了明确,《广东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于2015年10月1日实施,对我省的安全责任保险的推行工作提出了具体明确的要求。2016年5月20日,佛山市政府下发了《佛山市高危行业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指引》(佛府办〔2016〕29号),为贯彻落实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强化社会风险防范和安全保障,制定一项符合我区实际的、系统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政策具有很强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应当遵循政策引导、政府推动、市场运作、企业自愿的基本原则。在责任保险制度推行初期,应探索有效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方式和途径,逐步建立商业责任保险与安全生产工作相结合的良性互动机制,不断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的经济政策和保障制度。考虑到目前相当部份企业的风险意识和保险意识还比较薄弱,主动、积极参保意愿不足,在保险制度构建的初期需要政府层面进行适当的引导和扶持。为此,我局认为有必要对投保的企业,按照其实际签单保费的50%进行保费补贴扶持,激发试点企业主动投保积极性,提升保险意识。通过推广,可以形成有效的社会示范效应和宣传效应,提高企业对这一保险制度的认知度和接受度,为下一步全面推广积累经验。
项目实施时间:2018年1-12月;
项目实施管理
1、落实组织领导
由局主管领导参与科室工作协调,统筹指挥项目开展的各项工作。同时,联合保险行业协会给予必要的工作支持。
2、明确科室及协会职责
该项目由局安监局审批服务科承办,其他科室配合,通过明确工作职责,保证项目开展有组织、有措施、有实绩。
3、严格资金审批制度
划拨款项需经层级审批并经主管局领导签名确认方能划拨,使资金监控措施落到实处。
4、严格执行有关财经纪律
项目严格遵守相关财经纪律,资金划拨全部采用国库集中支付。财务会计处理统一按区政府有关规定由区核算处办理。
保障措施:(1)设定工作进度。制定工作方案,按方案设定工作进度和计划表,包括工作内容、说明、进度、预计完成时间、责任人和完成情况等。(2)落实阶段工作总结制度,对前一阶段工作进行即时分析,对照计划,发现问题,及时更正。
实施方案
在全区全面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进行宣传发动,对于投保的企业,按照其实际签单保费的50%进行保费补贴扶持,激发试点企业主动投保积极性,提升保险意识。通过推广,可以形成有效的社会示范效应,提高企业对这一保险制度的认知度和接受度。具体如下:
2018年内向指定承办的保险机构(中标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企业,按照其实际签单保费的50%给予保费补贴支持,总补贴额度为1000万,总额控制,先到先得,用完即止。保险公司在收到企业缴纳的自负部份的保险费后,为其开具全额保险单,每季度结束后,统一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理保费补贴申报手续,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核实无误后,按照规定的财政支出审批流程,将财政补贴部份的保险费统一划付保险公司。
序号 | 小项目名称 | 金额(元) | 项目预算支出明细和说明 |
合计 | 10000000 | ||
1 | 企业政策性补贴 | 10000000 | 根据签单保费金额按比例补助(不超过50%) |
网友议评已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