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顺德区一通物流有限公司被确定为省内短途甩挂运输试点企业,试点期为2011年1月至2014年12月,省拨付2011年甩挂车运输专项投资资金160万元,用于佛山市顺德区一通物流有限公司省内短途甩挂运输试点项目的甩挂车辆更新补助。具体为试点企业购置40辆挂车用于甩挂运输试验,每购置一辆交通运输部的推荐车型,补贴4万元。由于确定为试点后公布的推荐车型不适合当时企业实际运输需要,企业一直没有购置相应的挂车,也没有申请补助资金,该笔资金于试点结束后由区财政收回指标。
2017年7月,省交通运输厅要求须继续完成该项目(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推进公路甩挂运输试点工作会议纪要》),时间和车型方面也给予灵活。佛山市顺德区一通物流有限公司也更新了试点工作方案,承诺在2017年内投入资金完成试点车型购置。按照试点要求,需在企业购置车辆验收后给予补助。因此需要申请该笔资金160万元以用于2018年进行支付。
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为确保顺德区一通物流有限公司承担的甩挂运输试点项目按照上级要求完成,制定如下工作计划及推进方案。
一、 成立专责工作组
成立顺德区甩挂运输试点项目工作专责小组,由我局分管副局长担任组长,道路货运和运输服务管理及北滘分局共5人为成员具体负责推进工作。
二、 工作计划
1、2017年7月1月,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督促指导企业制定重新制定项目工作计划和提出继续试点的申请;向省厅提出继续完成试点的书面申请向区财政申请该笔资金使用;8月份向区财政递交预算。
2、2017年8月-10月,一通物流有限公司购置22辆挂车, 2017年11-12月购置33辆挂车。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做好监测,指导试点企业增加牵引车和挂车数量,扩大试点运量,摸索出试点线路的最佳甩挂模式。8月份开始每月开展一次检查,每月向省厅一报。
3、2018年2月,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制定验收标准和程序,委托专家对购置车辆和试点验收。
4、区财政批复和拨付资金后 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根据资金管理规定,收集验收意见、购车发票等资料办理资金支付手续。
5、2018年1-3月,继续做好监测甩挂线路试点,2018年12月前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将试点甩挂试点项目工作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向省厅报告。
三、监督检查工作
(一)专责小组在试点项目延期试点的车辆购置和线路试运行期间(2018年8月至2018年3月),定期开展检查工作,跟进试点项目实施情况,检查内容包括运力购置投入、线路设置是否与试点方案一致。试点企业做好试点项目的各项管理工作,记录、填报项目运行的各项数据和情况,接受检查。
(二)试点企业按甩挂运输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时间安排,按计划增购挂车车辆,并把购车发票、完税证明、交强险发票等相关资料提交至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验收时查验新购车辆,符合规定的按相关手续下拨补助资金。
(三)试点企业必须按照省厅要求购置车辆,不使用任何手段骗取资金款项。并确保新购车辆在示范期内用于甩挂试点线路运行,不转让或挪作他用。
序号 | 小项目名称 | 金额(元) | 项目预算支出明细和说明 |
合计 | 1600000 | ||
1 | 甩挂车运输专项投资资金 | 1600000 | 用于甩挂车辆的购置补贴,一次性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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