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青少年公益项目的现状
随着社会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社会转型的逐渐加快,当代青年的价值取向和成长需求日趋多元化,目前顺德的青少年有两大特点,第一,青少年自发成立社会组织;第二,青少年喜欢自我服务;因此,目前顺德区有很多青年社会组织成立,而且这些青年社会组织吸引和带动着大量青年开展各类活动,成为了青年群体中的活跃力量。经过前期的摸底调查显示,目前,顺德区依托共青团的组织网络联系各类青年社会组织达290多家,大部分的青年社会组织均为自发组建的“草根”社团。这些青年社会组织成员分布广泛,社会影响较大,活动涉及面广,涵盖社区生活服务、青年文化发展、弱势群体帮扶等公益领域,并且具有独立开发和实施项目、与政府和企业沟通合作等能力。所以,青少年参与公益活动已经成为一种时尚,符合人类发展潮流,符合青少年发展的内在需要,大力支持和鼓励青少年社会组织开展公益项目,将有利于青少年有效参与公共事务管理,有利于推动更多青少年社会组织承接政府服务。
二、青少年公益项目的问题
当前,我区青少年公益项目面临着经费得不到保障,发展缓慢,需要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支持,其中在活动经费、发展速度、推荐平台、社会认知等四个方面的需求尤为突出和迫切。
(一)活动经费不足。“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经费得不到保障是青少年公益项目实施工作的瓶颈,严重影响了青少年公益事业有序、规范的开展。目前青年社会组织的活动经费主要来源于社会赞助、社团会费、自身创收,政府拨款无论在数额、频率还是覆盖面都明显不足,大部分青年社团能够获得的政府拨款经费数额极为有限。
(二)项目发展缓慢。随着青少年社会参与意识和社会责任感的日益提高,相当一部分青年社会组织拥有自己的青少年公益活动,但是有很多青少年公益项目缺乏规范的管理与持续性发展。促使顺德青少年公益项目发展缓慢。
(三)缺乏项目推荐平台。目前有很多青年社会组织以民间自发成立为主,虽然在各自行业或领域内有一定的知名度,但由于缺乏向社会展示一个推介的平台,影响力极为有限,并不为广大市民所熟悉。开展的青少年公益活动宣传面不广泛。
(四)总体发展不平衡。一是地域发展不平衡,经济较发达的镇街青少年公益项目较活跃,经济较为落后的镇街则较平静;二是组织结构不平衡,兴趣爱好和成长创意类占多数,社会公益类则较少。
三、扶持青少年公益项目发展
为提高顺德青少年的公益创意意识,联系和凝聚一批公益创意人才,发掘和联络一批草根公益组织,培养更多的潜在公益项目与公益人才,助推青少年领域公益事业的发展,除了通过公益知识培训对青年社会组织进行培育外,更重要的是为他们参与社会事务搭建桥梁和平台。因此,团区委拟开展“扶持青少年公益项目”工作专项。主要内容是通过青少年公益项目征集活动,收集顺德区青少年公益项目,让青年社会组织尝试竞争承接政府的青少年事务,鼓励他们有序参与社会建设和管理,促进青少年公益项目的全面发展。
一、立项依据
1、《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社会建设的决定》(粤发〔2011〕17号)第14条规定:在省和地级以上市实施社会组织扶持发展专项计划,建立孵化基地。顺德目前享受地级市行政管理权限,在扶持社会组织发展上理应有所作为。
2、《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社会体制综合改革 加强社会建设的意见》(顺发〔2011〕25号)文件要求“大力扶持社会组织发展,积极引进新型社会组织,拓展社会服务范围和类别”。
3、《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关于规范社会组织管理 加快社会组织发展的实施意见》(顺发〔2011〕50号)文件要求“今后5年,在大力培育发展各类社会组织的基础上,将结合顺德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重点培育和扶持行业协会商会、公益及慈善类社会组织和社区社会组织三类社会组织”。
4、《顺德区拓宽群团组织社会职能实施方案》(顺办发〔2012〕2号)的出台为共青团如何拓宽社会职能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大力发展培育青年社会组织,带动青年社会组织参与社会建设。
二、项目内容
在对青年社会组织进行培育的基础上,由团区委搭建平台,顺德青年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中心具体实施,面向相对成熟的青年社会组织,公开征集青少年创新公益服务项目,服务内容主要包括青少年文化、公益、创意以及青年就业、交友、技能培训、文艺、学习成长,服务异地务工青年等,通过评审选取一批优质的青年社会组织服务方案,并以资源支持、项目合作等形式,让他们尝试承接政府的青少年事务,鼓励他们有序参与社会建设和管理;同时逐步扩大青年社会组织的影响力,推动其向规范化、专业化方向发展。
(一)项目主体
1.已登记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
2.基层团组织、村居团支部等。
(二)征集范围
结合当前顺德社会发展实际,本次扶持青少年公益项目范围主要包括:
1、少儿假期成长服务;2、企业青年及子女服务;3、青少年社区矫正服务;4、特殊青少年群体帮教服务;5、困难青少年帮扶服务;6、其他青少年服务。
(三)项目要求
1、以青少年为服务对象,重点在顺德区村(社区)内实施,优先扶持与村(社区)团组织合办项目;
2、符合本土青少年广泛需求;
3、具有公益性、创新性,科学可行;实施主体具有专业性,有较强的执行力。
4、能持续服务,让青年群体广泛获益。
(四)扶持办法
1、扶持资金。扶持资金由团区委扶持资金或公益种子资金扶持分别扶持。其中,团区委扶持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万元,扶持资金分两期拨付,每期分别拨付50%;公益种子资金单个项目最高不超20万元,扶持资金按50%、40%、10%分三期拨付。
2、配套资金。优胜项目选出后开展项目众筹或自筹发动社会资金支持项目。对获得社会定向捐助资金的优胜项目,种子资金除进行资助扶持外增加配套资金,配套资金与定性捐助资金按照1:1比例进行配套,配套资金最高10万元。
序号 | 小项目名称 | 金额(元) | 项目支出预算明细和说明 |
合计 | 1600000 | ||
1 | 劳务费 | 50000 | 主要为邀请评委、督导的评估费用,具体标准为: (1)邀请评委费用:2000元/人×10人=20000元; (2)中期督导费用:2000元/人×10人=20000元; (3)后期评估费用:1000元/人×10人=10000元。 |
2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1550000 | (1)扶持青少年公益项目若干个共900000元(扶持金额分别为60000元、40000元、20000元,针对全区社会团体、组织); (2)扶持村居青少年服务项目,开展村居青少年基层治理, 204个×3000元=612000元 (3)项目评审会现场布置费用:10000元; (4)活动总结(含场地布置、回顾视频制作、总结报告撰写、活动物资等):28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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