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高全区学前教育整体水平,区政府于2007年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前教育工作意见的通知》(顺府办发[2007]142号),提出“进一步加大各级政府对学前教育的投入力度”,“区政府每年将安排一定财政资金作为学前教育专项经费,用于推动创建等级幼儿园、加强师资培训、扶持民办幼托园所,确保学前教育稳步可持续发展。”为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区政府从2008年起设立了学前教育专项经费,每年从区财政中划拨一部分资金作为该经费来源。
《佛山市顺德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明确指出“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政府设立学前教育专项经费,将有效地巩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成果,深化全区学前教育改革,进一步实现学前教育的公益性、普惠性,促进全区学前教育可持续发展。
为进一步提升全区学前教育发展水平,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意见》(教基[2017]3号)《广东省发展学前教育第三期三年行动计划(2017-2020年)》(征求意见稿)文件精神,在总结《佛山市顺德区发展学前教育第三期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的基础上,全区在研究制定学前教育第三期三年行动计划。省三年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中明确指出:到2020年,幼儿园教师配备和工资待遇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师资力量进一步加强。基本实现全员持证上岗。珠江三角洲地区大专以上学历的幼儿园教师比例达85%以上。发展普惠性幼儿园,贯彻落实《广东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扶持和管理办法》,逐年认定一批普惠性幼儿园,支持普惠性幼儿园发展。加强幼儿园质量监管和业务指导,深入贯彻《幼儿园工作规程》、《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和《广东省一日活动指引(试行)》,指导幼儿园制定保教计划、科学安排组织一日生活、以游戏为基本活动,提高保教质量。
一、学前教育发展系民生重点、热点问题。国务院、省政府先后颁布了“发展学前教育的意见”,省、市、区均制定了“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学前教育第二期三年行动计划”,明确学前教育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要求各级政府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承担起合理的分担比例,解决学前教育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二、根据《广东省发展学前教育第三期三年行动计划(2017-2020年)》(征求意见稿)文件精神,对比省要求的各项指标,全区与上级要求尚有一定的差距。
1.省三期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中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因此,全区需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覆盖面。2016年全区幼儿园305所,其中省一级幼儿园20所,占6.49%,市一级幼儿园77所,占25%,区一级幼儿园135间,占43.83%,规范化幼儿园276所,占89.6%。等级率达75.3%,优质幼儿园率达31.5%,形成了一个良好的发展态势。2018年的目标是通过创建等级幼儿园建设,进一步改善幼儿园办学条件,提升幼儿园的办园水平和办园质量,扩大优质幼儿园覆盖面,全面均衡各片区、镇(街道)学前教育资源,推动顺德区“广东省规范化幼儿园”督导验收。根据以往对上等级幼儿园的奖励,全区省一级幼儿园奖励15万,市一级奖励5万,区一级奖励10万。经过几年的实施及与佛山其他区的对比,我们区对创建上省一级、市一级幼儿园奖励的费用较低,为此,全区近几年,没有一所创建上省一级的幼儿园,省一级幼儿园一直持续在20所。为了更好的激励幼儿园创建上省一级、市一级,切实提高省一级、市一级优质学位的覆盖率,在2018年拟于提高创建上省一级、市一级幼儿园的奖励经费。
2.《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意见》(教基[2017]3号)提出:“逐年安排新建、改扩建一批幼儿园,支持企事业单位和集体办园,扩大公办资源。”省第三期三年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提出:“各地要逐年新建、改扩建一批幼儿园,扩大公办资源。”根据《顺德区学前教育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试行)》;《顺德区教育局、区财税局关于调整完善顺德区学前教育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一是补贴标准按大良、容桂、北滘、乐从200元/㎡;伦教、勒流、陈村、龙江300元/㎡;杏坛、均安500元/㎡。二是补助比例按动工补助50%,竣工补助50%执行。三是新建(扩建)按实际面积100计补;改建按实际面积50%计补。 四是考虑项目建设涉及多个环节、多个部门,手续较多,周期较长,情况较为复杂,规划和实施过程中问题不可预见性较高。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拟按从紧计划、保守开支原则,按项目应补金额50%纳入预算。
3.省三期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中提出,到2020年,幼儿园教师配备和工资待遇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师资力量进一步加强。基本实现全员持证上岗。珠江三角洲地区大专以上学历的幼儿园教师比例达85%以上。目前全区专任教师6735人,大专以上学历为5264人,比去年增加523人,占比为78.1%。2018年拟继续开设大专函授班,在全区期示范作用,对240名教师进行学历提升培训。验收指标中提出,而全区目前尚有1000人未取得上岗证。
4.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中提出,贯彻落实《广东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扶持和管理办法》, 《广东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扶持和管理办法》粤教基[2016]4号文件提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后有效期为三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应当建立健全财务会计、资产管理和预决算制度,定期公开经费收支情况,接收教育行政部门和财政部门财务审计。全区于2013年出台了《顺德区公益性、普惠性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顺教[2013]23)号,文件提出普惠性幼儿园有效期为3年。教育局于2013年8月、2014年3月、2014年11月共认定了186所普惠性幼儿园,现第一、二批普惠性幼儿园已到期,第三批普惠性幼儿园将在2017年11月到期。教育局即将出台《普惠性幼儿园管理办法》,于2018年起开展新一轮的普惠性幼儿园认定工作,拟申请经费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对期满重新认定的普惠性幼儿园所获财政资金开展审计工作。 综上,为了全区学前教育的健康发展,亟须区财政在此四项经费支出给予保障。
一、幼儿园上等级奖励经费3,100,000元
1、通过广东省一级幼儿园评估3所*200000=60万
2、通过佛山市一级幼儿园评估6所×150000元/所=900000元;
3、通过顺德区一级幼儿园评估10所×100000元/所=1000000元。
二、幼儿园园舍建设补贴 取整申请15,397,000元
1、根据《顺德区学前教育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试行)》;《顺德区教育局、区财税局关于调整完善顺德区学前教育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一是补贴标准按大良、容桂、北滘、乐从200元/㎡;伦教、勒流、陈村、龙江300元/㎡;杏坛、均安500元/㎡。二是补助比例按动工补助50%,竣工补助50%执行。三是新建(扩建)按实际面积100计补;改建按实际面积50%计补。
2、考虑项目建设涉及多个环节、多个部门,手续较多,周期较长,情况较为复杂,规划和实施过程中问题不可预见性较高。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拟按从紧计划、保守开支原则,按项目应补金额50%纳入预算。
三、幼儿园教师学历提升及岗位培训经费1,008,000元
(一)教师学历提升培训经费600000元。实施幼儿教师学历层次提升工程,继续对240名中专学历幼儿教师接受专科教育每人给予2500元资助,共需经费600000元。
1、面授学费(含教师授课费、交通食宿费、场地费):1天×8学时×10元/学时×30天/年×240人=57.6元;
2、教材资料费(含教材费、考务费等):240人×100元/人=24000元
(二)幼儿园教师上岗证培训专项经费 408000万元
1、教师上岗培训240000元。根据摸底统计,目前有1000人左右未有取得上岗证,共需经费240,000元。面授、跟岗实习学费(含教师授课费、交通食宿费、场地费):1天×8学时×10元/学时×3天/年×1000人=240000元;
2、保育员初级培训640000元。 800人×8学时×10元/学时×1天/年=640000元。
3、保育员中级培训80000元。1000人×8学时×10元/学时×1天/年=80000元。
4、保健员培训24000元。 300人×8学时×10元/学时×1天/年=24000元。
四、委托第三方审计期满重新认定的普惠性幼儿园所获财政资金465,000元。
省三期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中提出,贯彻落实《广东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扶持和管理办法》, 《广东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扶持和管理办法》粤教基[2016]4号文件提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后有效期为三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应当建立健全财务会计、资产管理和预决算制度,定期公开经费收支情况,接收教育行政部门和财政部门财务审计。全区于2013年出台了《顺德区公益性、普惠性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顺教[2013]23)号,文件提出普惠性幼儿园有效期为3年。
教育局于2013年8月、2014年3月、2014年11月共认定了186所普惠性幼儿园,现第一、二批普惠性幼儿园已到期,第三批普惠性幼儿园将在2017年11月到期。教育局即将出台《普惠性幼儿园管理办法》,于2018年起开展新一轮的普惠性幼儿园认定工作,拟申请经费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对期满重新认定的普惠性幼儿园所获财政资金开展审计工作。186所x2500元/所=465000万元。
序号 | 小项目名称 | 金额(元) | 项目预算支出明细和说明 |
合计 | 19970000 | ||
1 | 幼儿园上等级奖励经费 | 3100000 | 1.通过广东省一级幼儿园评估3所*200000=60万;2.通过佛山市一级幼儿园评估6所×150000元/所=900000元; 3.通过顺德区一级幼儿园评估10所×100000元/所=1000000元 |
2 | 幼儿园园舍建设补贴 | 15397000 | 具体见附件 |
3 | 幼儿园教师学历提升及岗位培训经费 | 1008000 | "(一)教师学历提升培训经费 600000元 实施幼儿教师学历层次提升工程,继续对240名中专学历幼儿教师接受专科教育每人给予2500元资助,共需经费600000元。 1.面授学费(含教师授课费、交通食宿费、场地费):1天×8学时×10元/学时×30天/年×240人=57.6元; 2.教材资料费(含教材费、考务费等):240人×100元/人=24000元 (二)幼儿园教师上岗证培训专项经费 408000万元 1.教师上岗培训240000元。根据摸底统计,目前有1000人左右未有取得上岗证,共需经费240,000元。 面授、跟岗实习学费(含教师授课费、交通食宿费、场地费):1天×8学时×10元/学时×3天/年×1000人=240000元; 2.保育员初级培训640000元。 800人×8学时×10元/学时×1天/年=640000元。 3.保育员中级培训80000元。1000人×8学时×10元/学时×1天/年=80000元。 4.保健员培训24000元。 300人×8学时×10元/学时×1天/年=24000元。 " |
4 | 委托第三方审计期满重新认定的普惠性幼儿园所获财政资金 | 465000 | 186所x2500元/所=465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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