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为完善公共交通体系建设,延伸公交服务,方便市民出行,同时为缓解我区交通拥堵状况、倡导节能环保理念,提升城市形象,我区大力发展公共自行车交通,目前全区已投入公共自行车6307辆,建成公共自行车服务网点412个、锁柱8984个;实现了使用公共自行车借用卡、市民卡或使用手机软件在除容桂街道外的九个镇街通借通还的功能。随着我区公共自行车系统建设进一步推进,公共自行车已成为广大市民短途出行的首选,积极地推广了绿色、低碳的交通方式,同时也给外来旅游者提供一种有效的辅助交通工具。目前全区公共自行车使用率持续稳步上升:全区共办理公共自行车租赁卡已接近8万张,总骑行次数超过1500万余人次,平均每天租车量超过10000人次(高峰日超过20000次)。公共自行车系统建设有效地解决了市民从公交站点到目的地(或出发地)短距离的公交出行最后一公里问题,方便市民通过公共自行车换乘公交出行。
我区公共自行车系统运营模式为政府购买服务,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运营企业后,由区、镇各按50%的比例分担每年经费。同时,我局贯彻“合同管理、考核兑现”理念,定期对运营公司履约情况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支付经费,有效促进运营公司注重日常的服务质量,提高市民满意度。
为进一步完善全区公共交通体系建设,延伸公交服务,方便市民出行,同时为缓解我区交通拥堵状况、倡导节能环保理念,提升城市形象,随着我区公共交通体系的逐步完善和市限摩政策的实施,以及解决市民从公交站点到目的地(或出发地)短距离的公交出行最后一公里问题,市民对公共自行车服务的需求程度越来越高。同时,我区轨道交通施工与重大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提速,未来几年将有1号线三期、2号线一期、3号线、6号线一期、9号线一期、11号线、13一期和广州7号线西延等多条轨道以及全区共39项道路建设工程同步占道施工,对道路交通运行形成巨大挑战。因此,有必要在全区范围内继续实施公共自行车系统建设运营项目。由于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需要实现在我区不同镇街之间“通借通还”,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建设项目需要由全区统筹实施。
根据《顺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区二期公共自行车系统建设有关事项的复函》(顺府办函〔2013〕666号)有关要求,同意我局统筹开展全区公共自行车系统建设,纳入区统一招标采购的公共自行车的建设投入由区镇各按50%比例分担。2018年,区级需要承担建设运营资金的公共自行车(二期)项目经费合共6044256元。
根据《顺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顺德区公共自行车建设项目的复函》(顺府办函〔2011〕662号)有关要求,公共自行车(一期)项目将于2017年11月到期。为保证我区公共自行车系统的服务能力,维持2185辆公共自行车总数不变,延续公共自行车(一期)项目中的设施设备的运营,我局统筹推进全区公共自行车三期项目,项目的运营期限为三年。2018年,区级需要承担建设运营资金的公共自行车(三期)项目经费合共2275896元。
为提升公共自行车的服务水平,增加公共自行车借还车网点,方便市民使用公共自行车,以及有效应对我区轨道交通施工与重大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对公共自行车站点的影响,我局拟于2018年对全区公共自行车系统进行技术升级,具体形式是对全区所有公共自行车进行改造增加智能锁,并采用电子围栏技术在全区范围内建设公共自行车无桩停靠站点。2018年,区级需要承担全区公共自行车技术升级项目经费合共2781240元。
一、明确管理部门和职责。我局通过招标的形式选定提供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建设及营运服务的运营企业后,与属地镇(街道)分局、运营企业签订三方项目行政服务合同,明确三方在项目建设、运营和管理的权限、责任和义务。
二、加强运营服务监督。按照行政合同要求,我局授权属地镇(街道)分局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的经营权,并负责执行项目履约监督检查工作,监督公共自行车运营企业建设完善站点设施,投入运营车辆,建立企业内部监督制度,保证服务质量。同时,按时向管理部门报送材料,对公共自行车设施的保护、公共自行车范围内公共场所的运营秩序和容貌、环境卫生的维护以及安全应急等公共事务实施管理。
三、强化运营服务考核。我区公共自行车系统运营模式为政府购买服务,为贯彻“合同管理、考核兑现”理念,我局严格按照《佛山市交通运输局公共自行车租用规定》,按照行政合同中的监督条款对运营企业提供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与相应镇街按照1:1的方式支付运营服务费。对于考核得分95分以下的,每减少1分,则扣减相应运营费用(按实际投入车辆数目与每车每月运营费用的乘积计算)的0.5‰作为惩罚,考核得分低于60分的,一次性扣减相应运营费用的30%作为惩罚,有效促进运营公司注重日常的服务质量,提高市民满意度。
四、落实经费支付和审批。该项目以我局道路客运管理科为主承办科室并指定专人负责该项目工作,按规定做好项目监督和日常管理以及经费支付工作。严格按照《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机关财务管理制度的通知》的要求执行资金支付和审批,项目资金的划拨严格按照流程及层级审批,经科长核查后经科室主管领导签名确认后方能划拨,并落实跟进支付工作,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五、做好总结和计划。我局将结合公共自行车系统的发展和市民的实际出行需求,积极做好总结和计划,逐步完善公共自行车的建设,为市民交通出行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
序号 | 小项目名称 | 金额(元) | 项目预算支出明细和说明 |
合计 | 10971341 | ||
1 | 公共自行车系统建设运营项目(二期)经费 | 6044256 | 二期项目共4062辆公共自行车,其中,伦教、勒流、北滘、陈村、乐从、杏坛、均安合计2062辆公共自行车的扶持经费从2015年开始发放,目前已发放了2年,还有3年需要扶持;大良的2000辆公共自行车的扶持经费从2016年开始发放,目前已发放1年,还需要扶持4年。区扶持费用按1488元/车·年计算(含建设和运营),4062辆车2018年费用为6044256元。该费用属于正常合同支出。 |
2 | 公共自行车系统运营项目(三期)经费 | 2145845 | 三期项目共2185辆公共自行车,运营期限为三年。经评估,每辆公共自行车每年的运营费用为1964.16元/车,区扶持费用为982.08元/车·年,2185辆车2018年费用为2145845元。该费用属于正常合同支出。 |
3 | 全区公共自行车技术升级项目经费 | 2781240 | 该费用包括对全区6321辆公共自行车进行改造的费用,所有车辆三年的网络费。公共自行车进行改造增加智能锁费用为380元,三年的网络费为60元/车,6321辆车的费用为2781240元。该费用属于升级改造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