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多种因素影响,全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下称严重患者)逐年增加,目前在管患者约9053人,特别是近年来严重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成为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隐患。因此,省委省政府决定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作为重点工作在全省全面推进落实,并将该项工作列为各级综治及平安创建年度考评范围内。
为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贯彻落实省综治办等11个部门《印发<关于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粤综治办[2016]1号、密件)、佛山市综治办等11个部门《关于印发<落实镇街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目标管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格化管理任务的工作方案>》(佛综治办[2016]2号)和区综治委《关于印发<顺德区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实施方案>及<关于成立顺德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的通知》(顺综治委[2016]3号)的文件要求,建立“综治组织协调、职能部门尽责、财政全额保障、村居监督管理、家庭主动承担、社会志愿参与”的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体系,2017年开始,全区按照要求,建立严重患者监护责任落实补助机制,设立严重精神患者监护补贴经费。预测共需严重精神病患者监护补贴经费20,000,000元。其中:监护人补贴经费19500000元,监护考核经费500,000元。
具体测算如下:
1、监护人补贴经费1950万元。根据排查,区卫计部门提供数据,截至2017年6月底,全区在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9053人,其中高风险患者210人,一般风险患者8843人。结合全区实际,明确对于高风险患者配备1名监护人和2名协助监护人的要求,并按照对高风险患者的监护人、协助监护人分别予以每人每年5000元、1000元补助,对一般性患者的监护人予以每年2000元的补助。根据《关于印发〈顺德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工作及补助办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顺综治委〔2017〕7 号)要求,签订监护协议后先行发放50%,年底对患者未发生肇事肇祸行为、且监护责任落实评估合格的再发放另一半。2017年,区民社局已下拨6个月的监护补助。因此,2017年下半年监护补贴预计为9961120元,计算公式:(400*6+200)*210人+(80*6+40)*2*210人+(160*6+80)*8843人=9961120元。2018年上半年监护补贴预计为9578000元,计算公式:210人*(5000/2+1000/2*2)+8843人*(2000/2)=9578000元。合共预算经费约为19539120元,鉴于有部分家属自愿放弃申请补贴,现申请预算经费19500000元。
2、监护考核经费50万元。由于严重精神患者监护补助经费项目为2017年新增项目经费,监护人补助经费的审核和审批工作量大,需要新增工作人员才能完成此项工作。为确保该项目的顺利运行,确保经费专款专用,计划通过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进行考核审验。区民社局参照2017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工作的跟进及评估工作购买服务经费共260000元。全区现有10个镇(街道),预测每个镇(街道)需监护考核经费20000元,监护考核经费专项用于印制文书、新增人手进行考核审验等工作,合共预计经费20万元。信息化经费合共40000元,其中10000用于支付系统开发余款、其余30000用于系统试运行、系统修改以及系统日常维护等。
根据《关于印发〈顺德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工作及补助办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顺综治委〔2017〕7 号)要求,要建立严重患者监护责任落实补助机制,所需资金由区级财政保障。按照高风险患者监护人、协助监护人分别每人每年监护补助5000 元、1000 元,一般患者监护人2000元的标准。
根据《关于印发〈顺德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工作及补助办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按照高风险患者监护人、协助监护人分别每人每年监护补助5000元、1000元,一般患者监护人2000元的标准。监护时间不足整一年的,按月计发,标准为:高风险患者监护人每月400元,协助监护人每月80元;一般患者监护人每月160元。补助在年初先行发放一半,年底对患者未发生肇事肇祸行为、且监护责任落实评估合格的再发放另一半。
序号 | 小项目名称 | 金额(元) | 项目预算支出明细和说明 |
合计 | 20000000 | ||
1 | 监护补贴经费 | 19500000 | 根据市救助救治方案标准,按高风险210人,一般患者8843人测算。 |
2 | 监护考核经费 | 500000 | 按照审核程序考虑需要购买服务进行考核审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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