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民政厅、省老龄办、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联合下发《关于实施“银龄安康行动”的通知》(粤老龄办﹝2014﹞9号)要求,在全省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简称“银龄安康行动”。综合保险方案是每人每份最低保费10元,保险期限为1年。顺德区从2014年9月1开始,已实施为全区70岁以上老年人、60岁以困难老人购买意外伤害综合保险一份。2017年开始扩大全区“银龄安康行动计划”投保覆盖面,从原来覆盖70岁以上老人扩面至60岁以上老人,并为全区60岁以上困难老年人群体从原来的1份投保金额增加到保险政策范围内允许最高的5份投保金额。
根据省民政厅、省老龄办、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联合下发《关于实施“银龄安康行动”的通知》(粤老龄办﹝2014﹞9号)、《顺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区实施“银龄安康行动”有关问题的复函》(顺府办函﹝2014﹞275号)、《顺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同意“银龄安康行动”扩面提标的复函》(顺府办函﹝2016﹞338号)、《顺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同意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银龄安康行动”扩面的复函》(顺府办函﹝2017﹞306号),此项工作列入老龄的常规工作。经区政府同意,2017年扩大全区“银龄安康行动计划”投保覆盖面,从原来覆盖70岁以上老人扩面至60岁以上老人,并为全区60岁以上困难老年人群体从原来的1份投保金额增加到保险政策范围内允许最高的5份投保金额。据区公安局2017年6月数据,我区60岁以上老人23万人(10元/年/人/份),预算总投入共230万元;60岁以上困难老年人3000人,额外加保4份(10元/年/人/份),共12万;以上两项合计242万元。
一个保险年度内,凡达到享受参保年龄的对象,自动享受“银龄安康”保险服务,不需要群众个人办理参保手续。区民政人社局每年在保险年度结束前,协调区公安局提供当年的群体数作为参考,测算下一个保险年度的总数作为支付参保人数的基数。2017年扩大我区“银龄安康行动计划”投保覆盖面,从原来覆盖70岁以上老人扩面至60岁以上老人,并为全区60岁以上困难老年人群体从原来的1份投保金额增加到保险政策范围内允许最高的5份投保金额。据区公安局2017年6月数据,全区60岁以上老人23万人(10元/年/人/份),预算总投入共230万元;60岁以上困难老年人3000人,额外加保4份(10元/年/人/份),共12万;以上两项合计242万元。
序号 | 小项目名称 | 金额(元) | 项目支出预算明细和说明 |
合计 | 2420000 | ||
1 | “银龄安康行动”经费 | 2420000 | 详见实施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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