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省、市关于推进新农村建设的要求,按照区委、区政府“加快农村建设 加强农村管理”的部署,结合顺德实际情况,统筹资源,加快推进顺德“五好”新村居建设。
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全面推进“五好”新村居建设三年(2016—2018年)行动方案的通知》(佛府办函〔2016〕445号)和《顺德区全面推进“五好”新村居建设三年(2016—2018年)行动方案》(顺府办发〔2016〕105 号)及《 中共广东省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关于做好珠三角地区第三批省级新农村连片示范建设工程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委农工办〔2017〕3 号)要求:“探索设立“五好”新村居建设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或项目带动等形式,加大建设资金投入力度”。
2018年,顺德要在原有新农村建设的基础上,以点带面,全面开展“五好”新村居建设工作,推进省级新农村连片示范建设工程,为落实省、市、区部署,积极完成相关工作要求,拟安排2018年“五好”新村居建设专项资金。
实施方案如下:
1、对创建村居扶持200万元/个,28个共5600万元;
2、安排省级新农村连片示范建设扶持经费1000万元;
以上2项,合共6600万元。
序号 | 小项目名称 | 金额(元) | 项目支出预算明细和说明 |
合计 | 66000000 | ||
1 | 新村居建设专项资金 | 66000000 | 1.“五好”新村居建设扶持经费,200万元/个,28个; 2.省级新农村连片示范建设扶持经费1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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