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省、市关于推进新农村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的要求,按照区委、区政府“加快农村建设 加强农村管理”的部署,结合顺德实际情况,统筹资源,加快推进顺德新村居建设。
根据省委农办《关于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粤委农工办〔2016〕124号)、中共广东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加快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建设美丽乡村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粤农组[2016]9号)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全面推进“五好”新村居建设三年(2016—2018年)行动方案的通知》(佛府办函〔2016〕445号)和《中共佛山市顺德区委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村建设 加强农村管理的意见》(顺委发〔2016〕10号)等文件要求。2018年,顺德要在原有新农村建设的基础上,加大统筹力度、加快农村建设,重点打造一批具有顺德乡土特色、建设效果明显的示范村居,为顺利推进省、市、区部署,积极落实相关工作要求,拟安排2018年统筹新村居建设专项资金。
1、镇街筛选具有顺德水乡特色、历史文化积淀深厚、环境优美、建设提升空间较大的村居进行上报;
2、由区组织相关部门对申报村居进行审核确定6个(数量可根据村居实际和建设需求进行增减)重点打造的示范村居;
3、对6个重点打造的村居,每个给予扶持2000万元,共12000万元;
序号 | 小项目名称 | 金额(元) | 项目支出预算明细和说明 |
合计 | 120000000 | ||
1 | 打造新村居建设扶持经费 | 120000000 | 6个重点打造新村居建设扶持经费,2000万元/个,6个,(数量可根据村居实际和建设需求进行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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