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顺德的农业企业经过激烈的市场竞争,不断发展壮大,将会有越来越多的企业进入了龙头企业范畴。为加快农业产业化的建设,做大做强农业龙头企业,佛山市出台相关政策,安排专项资金扶持龙头企业的发展。对市级以上(含市级)龙头企业的奖励政策按市有关文件规定,区按1:1配套。2018年拟配套扶持市级农业龙头企业3家,其中扶持期内1家:佛山市顺德区巨扬园艺有限公司;今年新申报待认定2家:佛山市顺德区键林园艺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东民水产养殖有限公司。2018年需安排30万元作为配套扶持资金。
2、根据电子商务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的关于推进成立“互联网+农业”行动联盟的建议和区政府工作部署,充分发挥全区农业产业和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区的优势,拟通过成立顺德区农产品电子商务示范区服务中心、推动组建顺德区“互联网+农业”行动联盟等举措,实施农产品标准化和智慧供应链整合、打造顺德区农产品电子商务产业聚集园区,促进农产品电商的健康发展,使顺德成为全省乃至全国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的示范区。
3、为了充分展示顺德农业的特色和优势,进一步提高全区花卉、水产类优质农产品在全省、全国乃至世界市场上的知名度,农业局拟组织农业企业代表顺德参加2017年的多项农业综合服务交流合作活动或支持、委托相关单位组织农业综合服务交流合作活动,并备有上级政府部门指定或商协会组织参加的预算外展览展销活动,以及加大对承办单位扶持的备用金。
4、为了促进全区农产品品牌的培育,进一步提升品牌影响力,进一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民群众的健康。对已获得三品一标认证,并未获得过2016年度农业品牌项目奖励的相关单位,进行资金奖励;并对获得省、市级相关品牌的产品且未获得过2016年度农业品牌项目奖励的相关单位,进行资金奖励;再认证一批2018年度区级名特优新农产品,并对其进行资金奖励。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既包括生产过程的监管,又包括产出产品的监管,生产过程中既包括投入的饲料、农药、种苗的监管,又包括养殖用水、种植地土壤情况的监管,还包括生产方式、生产模式等的管理。
5、本项目拟从对基层监管者相关知识的培训、对饲料、农药等投入品、生产环境等进行监测,还对产出的产品进行检测等。
1、根据《佛山市农业龙头企业申报认定与监测管理办法》(佛府[2013]48号)文件要求,对2013年之前认定的佛山市农业龙头企业,从2013-2015年,经监测评价合格的,市政府每年安排10万元给予扶持;对2013年起新认定的佛山市农业龙头企业,从认定的第一年到第三年,经监测评价合格的,市政府每年安排10万元给予扶持。各区要按1:1以上的比例安排配套资金。
2、根据《顺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顺德区“互联网+”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明确“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计划”是全区六大重点领域工作之一,全区政府与省商务厅签订省区共建广东省农产品电子商务示范区协议;此项工作被列入《顺德区贯彻落实省市区重点工作任务工作方案》内。而农产品的销路关乎农业的发展,利用互联网手段有望能更好地解决农产品的销售问题,把顺德农产品贸易推向新的高度,为了体现政府引导和政府支持,需要安排一定的资金予以扶持和引导。
3、农业是弱质产业,需要各级政府的各种扶持。为了搞好农产品的销售问题,各级政府每年都会举办一些展销会、展览会等农业综合服务交流合作活动帮助农产品提高知名度的活动,并会号召各级政府积极参与。为了结合全区的实际情况,将我们的特色产品进行宣传,我们也定期不定期地委托相关单位承办一些特色农产品或涉农的农业综合服务交流合作活动,其中的费用大部分都由承办机构筹集,但为了体现政府引导和政府支持,需要安排一定数额的扶持资金。
4、农产品的质量安全不仅是管出来的,还是种养出来的,为了充分发挥生产主体自我监管的积极性,鼓励他们通过三品一标认证,各级各种品牌认证来进行自我监管,将安全的农产品是种养出来的落在实处。
5、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根据此条的要求,我们从生产环境、生产过程中的投入品、基层监管者的相关知识、产出产品的质量监管等几大方面进行多方位的监管。
1、农业企业发展扶持200万元,用于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和农业社会组织发展建设。其一,2017年8月市级以上(含市级)龙头企业31家,另外新申报省级3家、市级2家。根据连续扶持三年的规定,区级配套扶持农业龙头企业,每家10万元,3家,30万元;区级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示范社,每家10万元,7家,70万元;新增部分次年扶持。其二、农业社会组织发展扶持:促进农业社会化服务与机制创新建设,扶持区级或以上农业社会组织及本区农业互联网类社会组织,每家10万元,10家,100万元。
2、农业互联网发展经费150万元,用于农业电子商务发展、农业物联网建设。扶持农业电子商务的运营、平台、服务、应用、培训、产业园区、综合服务平台等;便于网络销售的行业标准化制定、包装标识设计、检测设备配置、农产品物流配送、冷链、仓储建设、生产线提升;数据收集、链接等;农业物联网基础设施设备建设、维护经费,每家20万元、扶持5家。
3、农业交流合作平台建设200万元,用于扶持和本局统筹组织农业会展、农贸洽谈、农业展示场所、农业赛事、跨界合作交流活动等。其一、对代表全区参加国外境外涉农会展、经贸洽谈推介、交流考察等活动的企业予以扶持,如“德国、美国或新加坡龟展”、“中国台湾国际兰花展览会”、“韩国花卉博览会”等,每家企业扶持不高于6万元,拟安排6万元。其二、对代表全区参加各级政府部门、商协会组织的涉农会展、经贸洽谈推介等活动的的企业予以扶持,如“第16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区域农业交流合作活动”等,每家企业扶持不高于3万元,每家企业扶持3万元,预计有4-5家企业参展。拟安排14万元。其三、扶持抱团参展费用,如参加“2018年香港花卉展览”等境内外,以顺德花卉为主题搭建园林布局,或组织特色农产品、花卉展览,拟扶持2家,安排38万元。其四、扶持本区涉农单位、团体举办涉农交流合作活动、建设长期展览展示地点,拟安排40万元。其五、扶持本地涉农单位进行特色产业交流合作活动、本局统筹参加大型国家、国际展览会进行顺德农业综合宣传,拟安排100万元。届时按上级政府部门指定、商协会组织进行的预算外农业交流合作活动的实际情况再互相调配统筹安排。
4、农业品牌建设100万元。对获得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单位,每个认证产品奖励2万元;对获得绿色食品认证的单位,每个认证产品奖励3万元;对获得有机农产品认证的单位,每个认证产品奖励4万元;对获得地理标志登记的单位,每个登记产品奖励10万元;对获得2018年度区级名特优新农产品的相关单位,每个产品奖励2万元;对获得市级种种品牌认证的相关单位,每个产品奖励3万元;对获得省级种种品牌认证的相关单位,每个产品奖励4万元;对获得国家级种种品牌认证的相关单位,每个产品奖励5万元。
5、农产品安全建设150万元。对区、镇、村三级基层监管者进行相关知识的培训;对饲料、药物等投入品进行监测检测;对农产品产地环境进行监测检测;对产出农产品进行监测检测;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农产品生产单位的数据采集。
序号 | 小项目名称 | 金额(元) | 项目支出预算明细和说明 |
合计 | |||
1 | 农业企业发展扶持 | 用于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和农业社会组织发展建设。其一,2017年8月市级以上(含市级)龙头企业31家,另外新申报省级3家、市级2家。根据连续扶持三年的规定,区级配套扶持农业龙头企业,每家10万元,3家,30万元;区级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示范社,每家10万元,7家,70万元;新增部分次年扶持。其二、农业社会组织发展扶持:促进农业社会化服务与机制创新建设,扶持区级或以上农业社会组织及本区农业互联网类社会组织,每家10万元,10家,100万元。 | |
2 | 农业互联网发展经费 | 用于农业电子商务发展、农业物联网建设。扶持农业电子商务的运营、平台、服务、应用、培训、产业园区、综合服务平台等;便于网络销售的行业标准化制定、包装标识设计、检测设备配置、农产品物流配送、冷链、仓储建设、生产线提升;数据收集、链接等;农业物联网基础设施设备建设、维护经费,每家20万元、扶持5家。 | |
3 | 农业交流合作平台建设 | 用于扶持和本局统筹组织农业会展、农贸洽谈、农业展示场所、农业赛事、跨界合作交流活动等。其一、对代表我区参加国外境外涉农会展、经贸洽谈推介、交流考察等活动的企业予以扶持,如“德国、美国或新加坡龟展”、“中国台湾国际兰花展览会”、“韩国花卉博览会”等,每家企业扶持不高于6万元,拟安排6万元。其二、对代表我区参加各级政府部门、商协会组织的涉农会展、经贸洽谈推介等活动的的企业予以扶持,如“第16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区域农业交流合作活动”等,每家企业扶持不高于3万元,每家企业扶持3万元,预计有4-5家企业参展。拟安排14万元。其三、扶持抱团参展费用,如参加“2018年香港花卉展览”等境内外,以顺德花卉为主题搭建园林布局,或组织特色农产品、花卉展览,拟扶持2家,安排38万元。其四、扶持本区涉农单位、团体举办涉农交流合作活动、建设长期展览展示地点,拟安排40万元。其五、扶持本地涉农单位进行特色产业交流合作活动、本局统筹参加大型国家、国际展览会进行顺德农业综合宣传,拟安排100万元。届时按上级政府部门指定、商协会组织进行的预算外农业交流合作活动的实际情况再互相调配统筹安排。 | |
4 | 农业品牌建设 | 对获得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单位,每个认证产品奖励2万元;对获得绿色食品认证的单位,每个认证产品奖励3万元;对获得有机农产品认证的单位,每个认证产品奖励4万元;对获得地理标志登记的单位,每个登记产品奖励10万元;对获得2018年度区级名特优新农产品的相关单位,每个产品奖励2万元;对获得市级种种品牌认证的相关单位,每个产品奖励3万元;对获得省级种种品牌认证的相关单位,每个产品奖励4万元;对获得国家级种种品牌认证的相关单位,每个产品奖励5万元。 | |
5 | 农产品安全建设 | 对区、镇、村三级基层监管者进行相关知识的培训;对饲料、药物等投入品进行监测检测;对农产品产地环境进行监测检测;对产出农产品进行监测检测;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农产品生产单位的数据采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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