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点工业产品、民生商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检经费
产品、商品质量问题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保障质量和安全是各级政府重点工作内容之一。为切实做好顺德质量监管工作,需要加强对产品、商品的监督抽查和检验来保障公众产品质量安全。对生产和流通领域的产品实施质量监督抽查检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的重要规定,通过法定检验机构的检测结果判定产品质量是否合格,并依法查处生产、流通领域的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是质量监督部门不可推卸的重要职责。
二、食品相关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检经费
食品相关产品质量问题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保障质量和安全是各级政府重点工作内容之一。为切实做好顺德食品相关产品质量监管工作,需要加强对产品、商品的监督抽查和检验来保障公众产品质量安全。对生产和流通领域的产品实施质量监督抽查检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的重要规定,通过法定检验机构的检测结果判定产品质量是否合格,并依法查处生产、流通领域的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是质量监督部门不可推卸的重要职责。
三、开展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及预警监测经费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市场产品品种得到了极大丰富,产品质量水平亦稳步提升。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国当前质量安全形势依然严峻,质量安全风险客观存在,质量安全事件时有发生,如何积极主动、科学有效地识别风险、监测风险、研判风险、防范风险,已经成为亟待解决的一个重要课题,做好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管理工作是履行质监部门职责,提高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实现产品质量监管由“事后监管”向“事前预防”转变的关键,保护消费者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消费者权益,推动产品健康发展和维护政府部门形象的重要举措。为落实质量强区工作,完善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监测、预警、信息通报和快速处置机制,遵循国家和省的指引,根据省局[2011]916号文《关于推进全省质监系统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与预警工作的通知,省局成立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预警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预警办”和“风评中心”,并制定了管理办法和实施方案。顺德区局按照省局的要求建设对应的机构,明确风险信息管理工作的内部职责划分,指定专人与省局风险监测中心对口联系,并承担风险信息报送、处理和反馈的工作。由于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是积极回应社会各界关切消费品质量安全的的渠道,引入大数据技术加强对风险信息的整合和集成分析,提高数据交互应用水平,充分发挥风险信息公共平台的效益;从而使顺德逐步建立统一的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公共平台,实现风险信息的共享共用。顺德区为实现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的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切实保产品质量安全,共建质量强区,我区仍需继续运行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预警项目。
一、重点工业产品和民生商品质量监督抽检经费
监控重点工业产品和民生商品质量是市场监管部门重要职责,需要申请经费来加强对产品、商品的监督抽查和检验,保障公众产品质量安全。针对我区比较突出的产品质量问题和消费者商品质量投诉等开展有针对性的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和监督抽查检验,以督促生产和销售经营企业提高产品质量水平,整顿行业秩序,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切身利益。
2017年需要针对近年来对顺德区重点产业,突出重点产品、重点区域以及省级发出的质量警示产品,如机械、家电、燃气具、涂料、家具等产品进行专项整治,还要强化流通领域的重要民生商品,如儿童用品、成品油、学生校服等公众关注度较高的商品质量监测。
为切实履行好地方政府对产品质量监管的职责,完成上级有关部门的对重点产品质量的监管任务,现申请2017年顺德区重点工业产品民生商品经费预算为400万。
二、食品相关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检经费
监控食品相关产品的质量是市场监管部门重要职责,需要申请经费来加强对产品、商品的监督抽查和检验,保障公众产品质量安全。2017年需要加强食品相关产品(主要是与食品直接接触,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和用于食品生产的相关产品)的质量检测,尤其针对我区比较突出的产品质量问题和消费者商品质量投诉等开展有针对性的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和监督抽查检验,以督促生产和销售经营企业提高产品质量水平,整顿行业秩序,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切身利益。
三、开展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及预警监测经费
(一)项目立项依据
根据国务院《《中国制造2025》》(国发〔2015〕28号)、国务院关于印发《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2〕9号)、国家质检总局《质检总局关于加强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国质检监〔2014〕36号、根据省局[2011]916号文关于推进全省质监系统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与预警工作的通知、广东省政府《关于开展质量强省活动的意见》(粤府〔2010〕84号。政府《关于开展质量强区活动的意见》(顺府办发〔2010〕103号)“完善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监测、预警、信息通报和快速处置机制,切实防范和有效处置产品质量和食品药品安全、重大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环境污染等突发事件”。
(二)项目的必要性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是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工作的重要手段之一。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工作是在2008年“三聚氰胺事件”发生以后,质检部门经过深刻反思,在转变产品质量监督职能、提高行政效能方面采取的重要举措。随着风险监控职能的落实,国家质检总局确定了“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十二字工作方针,并从2011年起,将“严格实施风险分析”列为保安全的“六个严格”之首,我国质量安全形势严峻,质量安全风险不容忽视。2011年初,国家质检总局在中国标准研究院设立了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中心,负责开展产品质量风险分析与控制监督工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与监控等研究
(三)、项目的可行性根据省局[2011]916号文《关于推进全省质监系统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与预警工作的通知》,省局成立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预警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预警办”和“风评中心”,并制定了管理办法和实施方案。顺德区局按照省局的要求建设对应的机构,明确风险信息管理工作的内部职责划分,指定专人与省局风险监测中心对口联系,并承担风险信息报送、处理和反馈的工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预警项目带来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一、及时向社会发布风险警示,提醒消费者注意产品存在的质量安全风险和潜在危害,增强安全消费意识;
二、督促企业及时采取改正措施,消除或降低风险;促进完善行业管理制度,加强行业规范和自律;推动开展区域质量整治,提升我区质量安全水平;
一、2017年顺德区重点工业产品(含民生商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实施方案:
(一)根据顺德区重点产业,突出重点产品、重点区域,根据产品季节特点明确抽检产品、抽检数量、抽检时间和范围;
(二)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对辖区内产品生产企业进行抽查检验,制定各类详细的抽检细则及检验项目、费用明细;
(三)检验机构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检验工作并将检验报告、统计报表和分析报告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根据检测结果对不合格企业进行后处理,责令限期整改或将严重不合格产品企业依法查处。
二、食品相关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检经费2017年顺德区食品相关产品的质量监督抽查检验实施方案:
(一)根据顺德区食品相关产品的产业,突出重点产品、重点区域,明确抽检产品、抽检数量、抽检时间和范围;
(二)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对辖区内产品生产企业进行抽查检验,制定各类详细的抽检细则及检验项目、费用明细;
(三)检验机构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检验工作并将检验报告、统计报表和分析报告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根据检测结果对不合格企业进行后处理,责令限期整改或将严重不合格产品企业依法查处。
三、开展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及预警监测经费实施方案如下:
(一)项目实施进度 2017年上、下半年,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制定各类详细的抽检细则及检验项目、费用明细,协助局风险监测中心和区局完成2项主动风险监测试点产品或指标的检测,并提交检测分析报告,组织专家进行分析,确认分析报告,完成向国家和省局的风险报告。
(二)项目管理
(1)设立顺德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预警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预警办;做到合理配置资源,按时按质完成各自工作任务。 (2)、严格资金使用制度。政府划拨款项专款专用,使用要严格执行审批制度,严格执行财务制度。
序号 | 小项目名称 | 对应经济 分类科目 |
金额 | 项目支出明细 | 说明 |
合计(元) | 4710000 | ||||
1 | 产品质量监督抽检经费 | 委托业务费 | 4710000 | 重点工业产品、民生商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检经费400万元,重点工业产品、民生商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检经费40万元,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预警经费31万元 | 详见明细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