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试点单位第一批核查和第二批遴选工作的通知》(农办质〔2016〕25号)和广东省农业厅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开展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第二批试点单位遴选工作的通知》(粤农〔2016〕128号)文件要求,我区拟积极申报第二批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并通过创建这一契机,全面提升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
近年来,农产品中质量安全事件广泛受到社会关注,尤其在今年在媒体广泛报道了“广东抽检水产品合格率较低,违规滥用药物问题严重”的消息后,更引起了我省各界人士的一片哗然,显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已演化成了民生问题和社会问题。 2014年、2015年我区连续被认定为广东省现代农业示范区和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在此背景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更是我区农业转型升级的必然要求,我局希望以此次申报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为契机,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提档升级。
1.根据《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考核办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建设顺德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实施方案,按照方案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2.按照创建要求,开展创建工作;
3.通过创建,争取通过验收。
序号 | 小项目名称 | 对应经济 分类科目 |
金额 | 项目支出明细 | 说明 |
合计(元) | 1500000 | ||||
1 | 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工作经费项目 | 委托业务费 | 1500000 | 培训40万元、农业投入品监管平台建设30万元、投入品监测30万元、委托建设农产品生产操作规程20万元、农产品监测30万元 | 培训分2部分:监管对象培训,区、镇、村三级监管人员培训 |
预算资金申报及管理存在以下问题: 1.该项目没有实施方案及时间进度表; 2、项目预算不明细,各项支出缺乏依据与标准,如农产品监测150个,支出30万元,没有说明150个产品是怎么产生,支出的标准是什么; 3、预算支出偏高,如租用约100人的培训场地每天支出12000元,普通教室租一天约2000元;培训资料印刷费与餐补52000元,人均520元; 4、各项附件资料没有上传或制定;完善调整预算内容,对于预算基础信息进行补充论证。现有资料完全无法提供该项目的具体内容、基础信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