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彩票公益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体彩公益金必须是用于资助全民健身活动、弥补大型体育运动会和修整体育设施的经费不足,是对当地体育经费的一个有益补充。为行使体育行政部门对本地区体彩公益金使用、监督和检查管理的行政职能,积极利用我区丰富的体育彩票公益金资源,进一步推动全民健身的发展和培训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现申请体育彩票公益金82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用于扶持区内社区体育公园建设,加强基层体育设施建设,共600万元。
2、用于顺德区体育网点学校建设176万元。2017年度,我区共有88间区级体育网点学校(19个体育项目),计划给予88间区级体育网点学校每间学校每间给与1万元的基本训练经费,另外安排88万元用于网点学校按照年度成绩竞争性分配,总共176万元。
3、用于体育社会组织扶持50万元。为配合区委区政府开展的三大改革,支持培育体育社会组织,拟安排50万元扶持民间体育组织的发展,对参与群众比较多的足球、羽毛球、自行车运动、棋类、太极拳、航模、跆拳道、体育舞蹈、轮滑、毽球、定向、健美操、游泳救生、跳绳等项目通过竞争性分配的形式资助民间体育组织开展全区性体育活动。
1、根据国家体育总局、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体育彩票公益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地方各级体育行政部门是对本地区公益金管理的行政职能部门,负责对本地区公益金的使用和监督检查。而公益金的使用是用于资助全民健身活动、弥补大型体育运动会和修整体育设施的经费不足,是对当地体育经费的一个有益补充。公益金的60%用于落实《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即是群众体育,40%用于弥补《奥运争光计划纲要》,即是竞技体育。我区有着丰富的体育彩票公益金资源,应该合理和有计划使用,进一步推动全民健身的发展和培训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
2、按照省政府下发的《关于印发广东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的通知》(粤府[2011]138号)文件的要求:“加快形成覆盖面广、普惠性强的体育设施网络,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2平方米以上。不断拓展全民健身内容,大力开展公园体育、广场体育、社区体育、乡村体育等体育活动,同时切实加强青少年体育工作,加强青少年俱乐部、体育特色学校建设,积极开展课余体育训练,倡导科学、健康的体育健身观念和生活理念,促进青少年学生养成体育锻炼的习惯。”我区基础体育设施经过多年来的持续投入,已形成以各镇(街道)体育馆、健身公园为主体,全区各村(社区)、各级学校健身活动场地为辅助的全区体育活动设施网络,人均体育用地面积达2.06平方米。根据省、市两级的要求,2017年继续推进社区体育公园建设项目,拟安排600万元。
3、根据《关于顺德区行政审批和日常管理权限下方有关事项的批复》(粤体办[2009]81号)文件精神,我区直接参加省级体育赛事,我区目前已经直接参加22项省级青少年体育竞赛。而代表顺德参赛的青少年学生是来自78间区级体育网点学校的体育尖子生,为培育优秀体育后备人才,每年给予区级体育网点学校每间一万元的基本体育训练经费,另外安排88万元资金用于竞争性分配,鼓励先进。
4、为向群众提供更多、更全面的公共体育服务,响应政府推动社会综合体质改革号召,积极扶持村居基层组织和民间社会组织的成长,决定将村居基层组织的群体活动和部分区级以上体育活动已定项目、定额的形式向村居基层组织和社会上有资质、合法的社会团体和民营企业购买体育健身服务,旨在向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全面的公共服务的同时也培育、壮大社会体育组织的质量和数量。2013年起拟安排50万元资金向社会组织购买自行车运动、棋类、太极拳、航模、跆拳道、体育舞蹈、轮滑、毽球、定向、健美操、游泳救生、跳绳等项目,通过竞争性分配的形式资助村居基层组织民间体育组织开展综合性群众体育活动。
1、在局党委的领导下,在分管副局长的带领下与社区体育公园的选址、规划、设计、施工、检查验收工作。
2、要求各体育网点学校根据新增经费情况重新制定体育训练计划上报至区文化体育局,经过局领导审批后将训练经费划拨给各体育网点学校。
3、各社会体育组织在开展体育活动后将活动资料上报给区文化体育局,区文化体育局经过审核后根据活动规模对该体育组织给予资质,按照制定的《顺德区体育类社会组织扶持试行办法》申报分配。
4、所有经费支出都必须经过科室核准、局领导审批后才能划拨。
项目支出预算明细,如下:
(1)、社区体育公园建设经费6000000元。用于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扶持建设10个以上的社区体育公园或小型足球场:600000×10个=6000000元。
(2)、体育网点学校训练经费1760000元。88间区级网点学校×10000元=880000元,另外安排880000用于竞争性分配。
(3)、民间社会组织体育活动经费500000元。50万元活动经费,通过竞争性分配的形式资助村居基层和民间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序号 | 小项目名称 | 对应经济 分类科目 |
金额 | 项目支出明细 | 说明 |
合计(元) | 8260000 | ||||
1 | 2017年体育彩票公益金资助体育健身工程 | 其他商品和服支出 | 8260000 | 详见实施方案 | 详见实施方案 |
1.计算依据欠充分:预算欠缺标准与依据,无法佐证预算的合理性。如:体育公园的建筑标准;在项目概括中提到“我区共有88间区级体育网点学校(19个体育项目)”,但是在申报理由中提到“代表顺德参赛的青少年学生是来自78间区级体育网点学校的体育尖子生”,前后矛盾。2.项目实施管理流程欠科学:根据单位提供的申报材料,社区体育公园建设项目未获得区政府的批复同意,也未见具体的施工计划,可行性研究报告、施工方案,项目开展缺乏计划性,不能保证项目开展的必要性、可行性、合理性等。 3.项目实施制度不完整:根据项目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只说明“所有经费支出都必须经过科室核准、局领导审批后才能划拨”,但缺少财务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与保障项目实施的规章制度。项目实施制度不完整,容易出现财务问题,如错记、漏记,无法保证项目产出质量。同时该项目的子项目较多,在缺少监控制度的情况下,难以保证项目产出质量。
1、经核实,我区共有88间区级网点学校,共19个项目。 2、体育公园项目是在省住建厅和省体育局在全省要求的开展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在我区近3年都纳入区政府的工作报告。在体育公园建设方面,此笔资金是属于补贴资金,具体的建设主体、建设计划、施工方案、研究报告等建设过程有镇街等公园权属单位进行,我局根据年度资金安排,对当年申报的体育公园项目给予资金补贴(不超过建设的总资金),以当地建成验收为标准,对推进不了的项目,则安排收回扶持资金,确保资金落到实处。 3、补贴资金的核定,体育公园是由各建设项目上报建设方案和建设造价,由区文化体育局根据年度的经费安排和项目数量进行统筹划定,确定补贴金额,由局部务会审议决定。区网点学校则按照年度参加各级竞赛的成绩多少统计,按照《顺德区体育网点学校管理办法》评定,协会扶持是按照其开展的项目,根据《顺德区体育类社会组织扶持资金管理办法》进行评定。
2016-11-01 17:0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