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顺德旅游产业发展,发挥旅游业产业关联程度高,影响力强,对城市形象提升有重要促进作用的特点,提升顺德旅游业的核心竞争力,更好地发挥旅游业在顺德产业转型升级中的重要作用,按照《顺德区促进旅游业发展工作实施方案》相关内容及安排,设立“促进顺德旅游业发展专项资金”,从完善旅游服务体系,进一步改善旅游发展环境、扶持重点旅游企业做大做强,提升顺德旅游产业水平、引导开展多元化旅游投资,推动顺德旅游基础设施和旅游现代化建设、鼓励各镇街、旅游企业开展旅游品牌创建工作,提升顺德旅游知名度和美誉度、鼓励和引导旅游机构开展“顺德游”,提高旅游企业开发顺德游的积极性和竞争力等五个方面,进行扶持引导,促进旅游业升级,快速发展。
当前,旅游业已成为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性产业,是国民经济和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我区旅游部门的统筹下,在各有关部门的共同推动下,全区旅游业发展迅速,旅游产业地位得到一定的提升,产业链不断延伸,旅游经济实现了系列突破性发展。发展旅游业,对我区适应当前经济发展新常态,实现产业转型和城市升级,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在旅游业发展的同时,我们也面临一些问题如:旅游业对顺德其他产业的牵引和带动作用尚未得到有效发挥、区内大型旅游企业规模较小数量少,缺乏综合性大型旅游企业和企业集团,旅游企业总体竞争力不强、区域旅游空间竞争日益加剧、政策措施未完全落实到位、旅游指示系统,公交服务系统建设等旅游大环境的营造尚未完全到位、旅游品牌提升仍需加强、缺乏高素质的旅游行业人才和先进的旅游管理技术等,影响着顺德旅游业的发展。通过“促进顺德旅游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补助部分)的使用,将重点针对上述问题,通过“政策推动、财政扶持、完善服务”等手段,充分发挥政府对旅游业引导的重要作用,大力推动旅游与文化、体育、农业、工业、商业等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积极推动休闲度假类旅游产品开发,注重培育新的旅游消费热点,丰富旅游文化内涵,进一步提高顺德旅游产业水平,确保旅游业保持持续健康发展态势,更好地发挥对顺德其他产业的牵引和带动作用,从而实现把旅游业培育成为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的目标。
促进顺德旅游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补助部分)(含2016年未支付部分),预算345.83万元,经费具体实施方案:
一、完善旅游服务体系,进一步提升旅游业发展环境,预计扶持经费30万元;
1、补贴旅游企业制作指示牌及的费用:旅游企业设置旅游指示牌预计5个,每个补贴2万元,共10万元;
2、对在省及国家旅游技能比赛中获奖的人员及所在单位,给予奖励,预计5家单位10人次获奖,获奖的人员奖励人民币10万元,所在单位奖励10万元。共20万。
二、推动顺德旅游产业水平提升,实现旅游产业大发展进而带动其他相关产业发展,预计扶持经费150万元。
1、扶持重点以上企业做大做强,提升顺德旅游产业水平,奖励经费共50万元。年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上的旅游企业,可认定为重点旅游企业,根据其每年营业收入增速,每年度给予一定奖励。奖励标准为企业年度营业收入与上年度同比增加值的2%核定,最高不超过10万。我区重点旅游企业预计有5家,据上年度情况推算,合计50万元;
2、引导开展多元化旅游投资,奖励各类文化表演、特色演出活动,预计奖励经费20万元;
3、鼓励开展顺德游,预计奖励经费80万元。区内旅行社组织“顺德游”全年人数达到15000人次的预计5家,每家奖励10万元,共50万元;过夜游客达到3000人次及以上的,有3家,每家奖励10万元,共30万元。
序号 | 小项目名称 | 对应经济 分类科目 |
金额 | 项目支出明细 | 说明 |
合计(元) | 3458300 | ||||
1 | 促进顺德旅游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补助) | 奖励金 | 3458300 | 1、补贴旅游企业制作指示牌费用20万。2、对在省及国家旅游技能比赛中获奖人员及所在单位给予奖励,预计5家单位10人次获奖,获奖人员奖励10万,所在单位奖励10万。二、推动顺德旅游产业水平提升,预计扶持经费150万。1、扶持重点企业做大做强奖励经费共50万。我区重点旅游企业预计有5家,合计50万;2、引导开展多元化旅游投资,预计奖励经费20万;3、鼓励开展顺德游,预计奖励经费80万。区内旅行社组织“顺德游”全年人数达到15000人次的预计5家,每家奖励10万,共50万;过夜游客达到3000人次及以上的有3家,每家奖励10万,共30万。三、鼓励镇街、旅游企业开展旅游品牌创建,预计奖励经费90万。1、预计4A级景区申报成功1家,奖励20万;2、预计5A级景区申报成功1家,奖励50万;3、预计每年进入全国百强旅行社及同业企业2家,每家奖励10万,共奖励20万;四、由于2016年度财政预算顺德旅游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补助部分)为100万,但2016年申报总额为175.83万,在2016年财政年度支付企业100万后,剩余75.83万在2017年财政年度支付。 | 促进顺德旅游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补助部分)(含2016年未支付部分),预算345.83万元。 |
一、申报方面:1、项目对旅游小微企业的扶持和创新型旅游业态的支持不够。2、奖励金额的确定应说明理由或补充材料说明上一年度的各项资金的实施情况。 二、管理方面:1、项目缺少支出进度安排。2、对经费的使用应有严格的监管,对虚假申报应制定资金追回措施。